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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冬季營業車汽車燃料使用費下月1日起開徵,車主需在下月31日前繳納,逾期受罰。
公路總局指出,汽燃費繳納通知單已經寄發,尚未收到的民眾,可就近向各地監理單位申請補發,或至超商查詢、補發與繳納汽燃費。
今年民眾繳納汽燃費的管道,包括至金融機構、郵局或超商(統一、萊爾富、全家、來來OK)繳納、電話語音轉帳(號碼:7碼地區412-1111、412-6666用戶碼169#、6碼地區41-1111、41-6666用戶碼169#)、網路繳納(http://www.mvdis.gov.tw)或金融帳戶約定扣款繳納等,以信用卡繳納需負擔20元手續費。 (記者曾鴻儒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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